红楼梦里除了贾宝玉外,最讨人喜欢的两个男

白癜风治疗要花多少钱 http://www.jk100f.com/m/
宝玉是个很会给别人取绰号的人。比如不太讨人喜欢的老妇女,他给取名“鱼眼睛”;那些读书上进的人,他给取名“禄蠹”又或“国贼禄鬼”;世间的俗男子,他给取名“须眉浊物”。泥做的骨肉自然是浊的。只怕宝玉认识的大部分男子,都是他须眉浊物黑名单上的人,不分亲疏。宝玉就曾腹诽过他哥“贾琏之俗”,嫌他“惟知淫乐悦己”。如果能够,像贾珍贾琏贾蓉之流,宝玉都愿意请他们对号入座,在每人额头上敲上一个大大的“须眉浊物”的印章。宝玉没听过那首歌:十个男人七个傻,八个呆,九个坏。他若听了,想来会点头称是。但是,还有一个人人爱。在宝玉的心里,还是有须眉不是浊物的人,虽然寥寥可数,但值得水做骨肉的女儿们一爱。比如北静王。作者在第十四回,就早早安排了宝玉和北静王水溶的初相遇。整个前八十回中,也只有这一回正面描写了北静王。在给可卿送葬的路上,东平,西宁,南安,北静,四家郡王都设了路祭,而北静王更是亲身前来。正是因为祭奠,北静王素冠素服,面如美玉,目似明星,一出场就征服了宝玉和红楼梦诸读者们。读者们对北静王的喜爱,颜值自然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。“哪一位是衔玉而诞者?几次要见一见,都为杂冗所阻,想今日是来的,何不请来一会?”这话说得很有些意思。像是顺便一见宝玉,又像是特意趁此机会谋一相见。关于宝玉,在京城市民中一直很有些传闻,比如冷子兴辈,是逢人便要说说的。北静王对这个男孩很好奇,他必定是听说过很多宝玉的事情,比如,那孩子出生时嘴巴里便含着一块美玉;比如,那孩子抓周时只抓些胭脂水粉;比如,那孩子长得极俊美,比如,那孩子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,看见河里的鱼,就和鱼说话。宝玉也久闻北静王的名。他自然不在乎他“是个贤王”,他看重的是传说中这位王爷“才貌双全,风流潇洒”,最重要的一点,是“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”,那就是说,这位王爷是不被规矩捆绑的人。两个彼此欣赏,惺惺相惜的人,会形成一种相互作用的气场,别人不能觉察,只有他们之间才感受得到。灵魂是有味道的,这味道不是酸甜苦辣,是一种辨别同类的直觉,让他们在茫茫人海里,芸芸众生中彼此靠拢,哪怕初次相见也能觉得亲近。“令郎真乃龙驹凤雏,不是小王在世翁前唐突,将来雏凤清于老凤声,未可量也”。同样是赞美的话,聪明人说出来的便不同。像春风吹过花朵时,也不忘记轻拂边上的叶子。“龙驹凤雏”这四字,夸儿子捎带着老子,甚至让贾府众人都沾带到了宝光贵气,与有荣焉。文绉绉的引经据典,用李商隐的一句诗,便把夸人这么俗的事立刻变得清雅起来。平时最爱读书人的贾政这会子心中无疑是受用的,估计把态度愈发的恭敬了十分,把手拱了再拱,身子躬了又躬。而宝玉,从小到大,早就听惯了夸奖。后文中张道士夸他的面庞身段,夸他写的字作的诗“好得了不得”;清客相公们夸他天分高才情远,“不似我们读腐了书的”。但那些人的夸奖,哪个不是看着老太太,太太,或老爷呢?但北静王自然不是,北静王用不着夸他来讨好贾家的人。只有这次贾政沾了宝玉的光,北静王因为夸宝玉顺带着夸了贾政。“若令郎在家里难以用功,不妨常到寒第。小王虽不才,却多蒙海上众名士凡至都者,未有不另垂青目。是以寒第高人颇聚。令郎常去谈会谈会,则学问可以日进矣。”这话更说到贾政心里去了。宝玉不爱读书,一直是贾政的大心事。如今北静王说,他家王府里有着来自全国各地最优秀的各科老师,邀请宝玉去他家里上补习班,贾政自然求之不得。按理说宝玉应该怕听到这些话。便是姐妹们谁劝他读书上进,他还要生气发火,说“好好的清净女儿也入了国贼禄鬼之流”。但奇怪的是宝玉没有不乐意,反而很喜欢北静王,那串香念珠便是个物证。因为宝玉向来的习惯,总是会把他最心爱的东西留给黛玉——由此证明了宝玉对那串香念珠的重视程度。香珠本身算什么?宫里赐出来的东西,他从小见得多了,看重这件东西,是因为看重赠东西的那个人。贾政喜欢交往的人,宝玉一般不喜欢,比如贾雨村。宝玉喜欢交往的人,贾政更不会喜欢,比如蒋玉菡柳湘莲。但是北静王例外。北静王的过人之处,便在于他能让所有的人都喜欢他。贾政也喜欢,宝玉也喜欢;宁国府出殡的路祭,他亲自去祭奠,爱讲排场的贾珍自然很喜欢;贾府所有人都觉得面上光辉,也跟着喜欢。他不肯先走,让送殡的队伍先过去,只怕连抬灵柩,举丧仪执事的下人仆役们都是喜欢的。而这时的北静王,也只不过是个年未弱冠的世袭小王爷,比贾琏贾蓉年龄还小。(写到这里我脑中不由得出现了贾琏叫着多姑娘“你就是娘娘”!贾蓉伸舌头舔去满脸的槟榔渣子……真是人比人该死,货比货该扔)。他骨子里是与众不同的,但行事上却并不格格不入。他既不受官体所拘,却也不违礼法之道。他谦和温厚,却又不失王气。他通晓世路,却仍有赤子之心。不刻板,不拘泥,做自己爱做的事,见自己想见的人。可见世家子弟,也不全是纨绔之辈,总有一二出类拔萃者。后来宝玉果然经常跑到北静王府里去。水仙庵私祭金钏儿,也拿北静王做挡箭牌:“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没了,我见他哭得那样,不好撇下他就回来的”。这自然是撒谎,但贾母王夫人好像信了,由此可见宝玉和北静王那时已经相当熟悉,平时诸多来往。作者偷个懒儿,不想费笔墨写北静王和宝玉之间的交往过程,就用这样的一笔来打发我们。不写也能表述清楚,不着一字也能尽得风流,我们便只剩了佩服的份儿,也就不好意思怪他了。宝玉去得越多,和北静王越亲密,越能说明他在北府,并不像开始说的那样,是去读书学习,上补习班的。若那样宝玉逃还来不及,哪里还肯去?作者偶尔写那么一笔半笔,北静王便在宝玉的生活中清晰、重要起来,我们知道北静王送了宝玉蓑衣斗笠,知道北静王下雨的时候,也会打扮成渔翁一般,披蓑戴笠的在他自家的亭榭里逗留,花园里游荡。而贾府中除了宝玉,再寻不出一个这般有趣的人。黛玉不肯要那串香念珠,她不知道拿过这串珠子的男人,并不是一个臭男人。也不知道那男子初见宝玉时,整个人和身上的素白蟒袍一样干净,不染浊尘。那一夜窗外的天下着秋雨,窗内的人写着诗句,黛玉因说渔翁渔婆的笑话羞红了脸,不知道那会子,北静王在家中是否恰好穿成渔翁的模样?是否会在雨中忽然打了个喷嚏,或耳朵一热?难怪操心的红楼读者们爱把黛玉和北静王往一处想,大概就因为他们若能在一起,也是相配的。红楼梦中人物总是颇多争议,但几乎没听见有讨厌北静王的。前面说过北静王让所有人都喜欢,读者也喜欢,喜欢到想把女主角都给他。但是黛玉是来还泪的,三生石畔一株小草有她自己前世的因果,今生注定与旁人不相关,就算再美,却也无缘。记得贾政点了学差,宝玉和贾府诸子弟送至洒泪亭。我打赌宝玉半滴眼泪也没洒,贾政不在边上管他,对他来说是从古至今天上人间第二件称心如愿的事情。(第一件是什么?参照越剧红楼梦《金玉良缘》唱段)。可是当柳湘莲说要离开的时候,宝玉的眼中滴下泪来。北静王高高在上,一身王气却也一团和气,这才令人敬服。柳湘莲平凡清贫,几许傲气更又几分侠气,这才无人敢欺。宝玉交朋友,上至王爷下至戏子,中有潦倒的浪子,真是什么出身的都有。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:长得帅。柳湘莲很帅。模样长得潇洒,为人性格也潇洒不羁。几杯酒下肚,逸兴横飞,便会应邀去串两出戏。难怪直心眼的薛蟠会误把他当做优伶一类,发了龙阳之兴,挤眉弄眼的来调戏。这就实在扫兴了。若换做别人,也不过一走了之,最多在心里把呆霸王的女性长辈问候一遍,以后不再和这蠢人打交道便是。那个时代贫富贵贱是分等级的,再怎么说,那呆霸王也是户部挂名的皇商,又是贤德妃的姨表弟,九省都检点的亲外甥,惹不起总躲得起。但柳湘莲不管谁是有钱有势的。他没权势,但有拳头。谁让他不爽他就揍谁。惹不起大不了惹完就跑,反正一个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。柳湘莲有揍人之勇,也有哄人之谋,把薛蟠哄出城去痛打一顿(这令我无端的想起凤姐哄贾瑞去穿堂里等)。薛蟠可是打死过人的主儿,想当年两家争买一婢时何等的威风霸道。但这一次没了众豪奴在身边,便只有挨打的份儿。武力解决问题,在某些时候果然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,从小柳儿到柳老爷,原来也就隔着几个拳头的距离。这真是个报应。想来那冯渊若能看到薛蟠在苇塘边鼻青脸肿,滚的一身泥的狼狈样儿,一定鬼心大快。薛蟠服输告饶,并没有叫嚣“我姐是贵妃”,不学无术的呆霸王,也比某些现代人有出息得多了。打完了气就出了,原也不是什么大事。柳二郎不记仇,后来在平安州依然救了薛蟠。这才是男子汉行事,恩怨分明,大气爽快,不婆婆妈妈。薛蟠便忘记了挨打的痛,从此真心把柳湘莲当了兄弟。所以薛蟠虽然有那么多缺点,还是有很多读者喜欢他的直心眼,真性情。只念眼前的好,不记当初的恶,这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。但总有读者不喜欢柳湘莲,因为他负了尤三姐。真是造化弄人,其实三姐和柳湘莲性格很像,那份刚烈,那份倔强和不肯低头,都何其相似。若能成就,应该是一段好姻缘。就单以二郎和三姐的容貌来论,也实在是一对璧人。但世界是这样粗砺,又是这样恶趣味,喜欢看着众生被磨成伤痕累累。五年的情思和等待,纠结缠绕纵有千千结,其实轻轻一剑也就斩断了,香颈如雪,剑光如雪,闪过一片耀目的冷白。像是一个精美绝伦的玉瓶儿,是你的,但是不能给你,偏要让你亲手摔碎,并让你在玉碎的惨烈一刻,才真正看清有多么美,多么独一无二,好让你从心到骨,都后悔得随之碎成一地残渣。人类在极度的疼痛时会昏过去,这是一种保护本能,超过忍受额度时便会失去知觉,好不再感受那份痛楚。同样的,当心中的痛悔到了临界点时,心会选择放弃一切,万念成空,什么都不再想,就不用承受所有的摧毁。于是,柳湘莲才会跟着那个道人,想走到红尘之外去。从此不问悲喜,不问此系何方,我系何人,只不过暂来歇足而已。谁负了谁呢?其实都不重要。五年前一次偶遇而已,柳湘莲并没有留意尤三姐,也不知道世间有个女子从此对他情根深种。若不是尤三姐当时一眼看中了柳二郎,那么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。那么五年后,柳湘莲应该还是像从前一样,喝他的酒,串他的戏,浪迹他的天涯,手里有闲钱的时候,修一修友人的旧坟茔。说到底,不过是老天负了一对痴人。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ierlanlan.com/grrz/7349.html